哦,好的。”
然后默默转过身,余光瞟到了一截白皙纤瘦的腰肢。
缘分的连结就是如此奇妙,盛焰自此成了秦蓁的第一个朋友。
秦蓁知道自己向来不讨人喜欢,他本来就是是购买商品附赠的小样,如果不是因为秦时月,他是不可能来这所非富即贵的贵族学校就读。
人分三六九等,他不过是一个被秦家收养的孩子,因为秦时月一时兴起,才脱离了孤儿院。
即使穿着一身锦衣华服,在一群天之骄子中,也显得像个异类。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穿着龙袍也不像太子。
所以大部分时候秦蓁都低垂着头,长长的额发把他的大半张脸都盖住。他只想融入到人群中,做一个安静的小透明。
但盛焰和其他人不同,盛焰会和他打招呼,和他一起吃午饭,偶尔还会给他塞昂贵的小零食。甚至慢慢熟悉之后,盛焰还会和秦蓁一起放学回家。
秦时月不在,秦家司机也懒得做表面功夫,秦蓁不想麻烦其他人,于是选择自己一个人搭公交。当他在公交站台遇到盛焰的时候,还以为自己看花了眼。直到盛焰在他面前挥手,他才反应过来。
“秦蓁,好巧啊!”
“好巧......”
秦蓁这才知道,盛焰很少坐自家车回去,相反他更喜欢搭乘公交、地铁之类的公共交通,或者是骑自行车,美名其曰体验生活。
“学校离你家那么远,你还会骑自行车吗?”
“对啊!你不知道骑自行车的时候,风吹得有多舒服!秦蓁,你会骑自行车吗?要不哪天我带你上下学吧。”
盛焰热情又肆意,仿佛生来就属于火焰,属于太阳。
他完全和其他少爷小姐不一样。如果别人是黑白灰,那么他就是灿烂的金色。
秦宅和盛宅离得不远,所以两个人经常像沙丁鱼罐头一起挤公交,然后在车上摇摇晃晃。
盛焰很高,车上人多的时候,他几乎把秦蓁虚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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