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会接受他本来的面目。而不是要求他成为我希望的样子,以便使我能把他当作使用的对象。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帮没有感受到一丁点你的爱,全是各种各样的要求,我觉得那样很不好。”霍均坐正了身子看着傅尧,他想快点结束这个让他感觉到不适的交谈。
霍均没等傅尧开口,他继续道:“你确实是我遇到过的人里最温柔最优秀的那个,但是你的温柔并没有给我,我觉得任何一个陌生人甚至都比我重要,我感受不到爱,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你都没在,对你来说,任何东西都比我重要,而且我也不相信你这次来渭城专程是来看看旧情人的。”
霍均忍不住指尖的颤抖,他有些艰难地捏了一根烟出来点上,尼古丁入肺抚慰了一点他的情绪,让他冷静了不少。
他只谈过一场恋爱,就是和傅尧。
那时他刚上大学,17岁时的霍均对大学生活有太多憧憬了,那时他也算刚开了情窍,知道自己喜欢男的。而傅尧那时大二,就已经是万众瞩目的存在了,霍均不知道他那时怎么喜欢上傅尧的,可能是骨子里的慕强基因作祟,也可能是傅尧那时的温柔。
他也知道傅尧从开学就注意到他了,毕尽报道的那一天,他染着一头极其张扬的白毛,耳朵上五个耳洞都挂着钉子,与高等学府的气质完全不符,就像一个街头混混。
后来怎么在一起的他记不太清楚了,好像是一起喝酒喝多了表白了,他那时很喜欢傅尧,喜欢到骨子里,喜欢到尘埃里,他总觉得自己配不上这样优秀的人,他觉得这场恋爱更多的展示了两人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他会答应傅尧不公开的要求,会答应减少见面次数的要求,会答应做0,会答应尝试sm。他会因为做爱时傅尧带着开玩笑随口说出那句觉得他身上的伤疤影响性欲去纹纹身,会因为傅尧觉得他发质不好去染回黑发,会因为傅尧说不喜欢他身上那么多钉子把耳钉全都取了……
有太多太多的妥协和让步了,他们谈了两年半,但这两年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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