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过战争吗?”
他们不都是见惯腥风血雨的大人物吗?这可和曼达想象的大不相同。
“就凭你的年纪也想在我们面前炫耀?”莱昂德冷道,“战争的第一要素不就是杀人吗?这里的每个人手上都沾过血,闯入山谷的人要杀,阻止我们完成任务的也要杀,我们每年都要杀掉几百人!告诉我,迄今为止你杀过多少人?”
曼达没法回答,蛀书虫沃姆看了莱昂德一眼:“战争和杀戮是两回事。”
“我知道战争的意思,”昆塔道,“自从我来到山谷,这里从未经历过战争,至少有十年了。”
斯芬克斯道:“我也没经历过战争,我比其他人来的更早,已经超过了二十年。”
狮子女在山谷里待了二十多年?曼达反复打量着她娇媚的脸颊和曼妙的身姿,之前对她的年龄可能有一些误解。
“你经历过战争吗?”斯芬克斯看向了沃姆,自从有了城堡就有了这条蛀书虫,他和老亚曼、波蒂娅是跟随伯爵最久的人。
沃姆沉思片刻道:“我经历过一次战争,就像《战纪》里记叙的那样,只是人数没那么多,有一伙人闯进了山谷,大概有一百多人,他们差点烧了城堡。”
“然后呢?”
“他们死了。”
“一百多人?他们怎么死的?”曼达有些费解,按照沃姆的描述,那个时候的伯爵羽翼未丰,身边的可用之人有限,哪怕对手只是一百个普通人,这样的胜利也来的足够神奇。
“我不知道,那个时候的我还没有足够的智慧,我只记得伯爵说过,山谷之中有地狱深渊的力量,除非得到提丰的允准,否则擅闯者必死无疑。”
这番话让斯芬克斯的信心填满了胸膛:“在提丰的守护之下,没有人能战胜我们,所以……这又和老亚曼有什么关系?”
曼达道:“战争的第一要素是消息,我们要知道敌人的实力。”
莱昂德嗤笑道:“你以为你是谁,阿瑞斯的使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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