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委 奚家,刘家,王家,颜家,天家。(第4/5页)
中的。
“昌王府?”
念卿心下纳闷:“父亲怎与他家交好了?”
王朝未建之时,那昌王成潜初不过是京城打铁的莽夫,一路过来跌跌撞撞,跟着皇帝打江山,最后竟封王加爵,成了京城归不可攀的昌王府,成潜初也因屡立奇功,被大埕皇帝直接赐姓,改名程潜初。
程潜初为人敦厚老实,在京城名气正盛,膝下无一子半女,是个出了名的老顽固,却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皇帝才放心大胆将实权交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确为实情。
程潜初与奚家家宴,真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事。
谢伶顿了顿:“如今京城的形式你不是不知道,就算你父亲现在在朝堂中还能混个一官半职,皇上也忌惮他是前朝老臣。奚府上下面上光鲜亮丽,实则已然是油尽灯枯,垂垂暮年了。如若想守得住往日的辉煌,昌王,还是不得不结识的。”
念卿点头。
这昌王如今已过不惑之年,却因此人长相凶神恶煞,加之战功赫赫,竟无一人敢上门说媒,他自己倒也明事理,索性朝皇帝请了一道折子,今生今世不婚不育,就当好他的昌王。
“父亲的意思?是想郴哥儿跟着去沙场闯荡?”
就连平日不苟言笑的谢伶,都为念卿这一句话称赞:“你果真是极聪慧的。郴哥儿从小看见书本就头疼,却对兵法情有独钟,虽说捐官上任也不是不行,却毕竟不是凭自己真本事,倘若真能跟程潜初历练历练,日后说不定真能有所作为。”
念卿对奚念郴的印象很浅,只知道他成天在偏院儿武枪弄棒,秦氏虽刁,却对那傻儿子宝贝的很,半点委屈没让他受过,从来都是捧在手心里。毕竟是家中唯一的男丁,想来他与念薇心性不同的。
只是如今念薇还有一事不明:“既然父亲想要叫郴哥儿跟着昌王,那为何要将宁国公府一家子请过来?”
宁国公府虽说与奚府同为前朝旧臣,却不识时务,又不可一世,惹得全京城的人厌烦,再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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