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时若有点困,更何况她刚才喝了酒,浑身暖烘烘的,一经酝酿睡意就更浓郁,她视线瞟一眼时间,强撑着精神问:“你到底怎么受的伤?”
钟斯珩瞧她一脸憨倦,也不提回去,就这么漫不经心答她,“碰到个疯子。”
“疯子?”孟时若疑惑。
钟斯珩“嗯”一声,没再言语。
孟时若见他没细说的打算,默了一阵,又问:“那你上次呢?餐厅那次。”
“划破了手心,皮肉伤,早好了。”他淡淡带过。
虽然是小小的皮肉伤,但是因为伤在了手心,很影响他做事,所以才拿了一团绷带,草草裹起来了事。
孟时若又沉吟了一阵,问:“那现在可以回去了么?”
钟斯珩看她一眼,率先起身,“走吧。”
“你这样不能开车吧?”她跟上去问。
“没开车来,同事送我到医院的。”
钟斯珩并非内向不善交际的人,相反他的朋友很多,人际关系广泛,各个领域都沾一点,以前偶尔得了空就约一大帮人出去喝酒。
但是孟时若能想起来的,始终是他形单影只独处一隅的情形。
噙着笑,满不在乎的样子。
就像刚才她跑过来时看见的那副模样。
以前曾有一次,钟斯珩发了高烧,一个人跑医院来打吊针,要不是他一个人在医院诸事不便,只好给孟时若打了电话,否则谁也不知道他发高烧。
不过这件事最后也只不过多了一个孟时若知情了而已。
而且要不是第二天要月考,孟时若估计他宁愿在家里生生挨到退烧,也不上医院。
……
到了医院门口,孟时若拿着手机,征询他的意见:“我给你叫辆车?”
钟斯珩的余光从冷薄的眼尾瞥向了她,“我伤成这样,你放心让我一个坐车回去?”
“……”
这么大一个人,能丢了还是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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