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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风吻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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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重逢 钟斯珩嘴角还沾着一抹她的口红。(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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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斯珩把人放到了床尾,然后在她身前蹲下,单膝抵着地板,捞起她崴到的那只脚,掌心握住她的脚踝左右仔细查看,再轻轻一捏。

    他问:“还疼么?”

    孟时若摇摇头,“刚才崴到的那一下挺疼的,现在还好。”

    “真的不要去医院做个检查?”他问。

    “不用了,我没事。”

    钟斯珩闻言,抬起头就这么看着她,半天也不吱一声。

    孟时若的伴娘长礼裙是露肩款式,原本皮肤就白,屋里明快的灯光一照,简直把她肩颈的线条勾勒得细腻漂亮,以及胸前两道起伏的勾。

    她不属于明艳性感的大美人,但这一袭长裙,衬得她身姿轻匀优雅。

    孟时若发现自从那晚再次见面开始,他就总喜欢盯着她瞧,也不出声,她实在忍不住问:“看我干什么?你想说什么?”

    钟斯珩似笑非笑,“那个伴郎,你喜欢?”

    孟时若心想,什么叫“你喜欢”?哪里看出她喜欢了?

    还没等她回应,他又问:“前一阵不是去相亲了么?身边这么多男性朋友,你要哪个?”

    什么又叫“你要哪个”?

    孟时若一低头,发现自己的脚还被他捏在掌心里,她腿一抬,把脚收了回来,一边整理着裙摆,一边说:“跟你有什么关系?”

    钟斯珩一直蹲在她的身前,不曾起来,他反问一句:“你觉得呢?”

    孟时若不去深思他话里的意思。

    钟斯珩读书那会儿,他在女孩子堆里那是相当游刃有余,虽然话不多,但主动接近他的女孩子多,虽然不至于玩弄女孩子的感情,但调情的手段仿佛天生一样。

    像他这种既可正经,又可儿戏的态度,最吸引未经世事的小姑娘了。

    如今事业有成,成了青年才俊,那还不老少皆宜?

    孟时若弯腰想去够床脚下的高跟鞋。

    不料钟斯珩捉住她两只手腕,他动作快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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