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神让林宛蔓直觉不适,但这几年在夜总会摸爬滚打的经验足以让她在短时间内理清当前的状况:这个男人很有钱,并且对她有意思。
这是一个不容错过的机会。
她并不知道自己花了妆的样子有多可笑,只尽可能让自己的表情和声音都楚楚可怜:“抱歉,先生,我不明白这首诗的意思,您是想要安慰我吗?”
男人失笑,走到她面前半跪下来——这样的范围和动作对于第一次见面的正常女性而言未免冒失——然后他更冒失地执起林宛蔓的手。
“并非如此,”男人的薄唇在她被推到地上过而脏污不堪手背上轻轻吻下:“我的意思是,你的凄楚同今晚的月色一样迷人。”
浪漫得有些叫人牙酸的情话,但对未满二十、没谈过正经恋爱的年轻女孩绝对受用。而后的事情顺理成章,火热的夜晚,好似热恋中情人的亲吻和交缠。或许在夜总会前遇到一个衣着暴露而凌乱,脸上带着被人扇过巴掌的红印的女人时,一切就不需要询问了。
她知道了他的名字:阮弘文。
阮弘文是温柔而绅士的,那种风度的教养自内而外散发,和林宛蔓之前遇到过的所有对象都不一样。他甚至会夸赞和抚摸林宛蔓,叫她觉得自己的一切都被包容了,她在被爱着。第二天她大着胆子缠,而阮弘文也只是溺爱般地默认,自那之后,林宛蔓便如愿做了他的人。
知道阮弘文是什么人物之后,林宛蔓简直觉得自己中了大奖。她开始费尽心机迎合他的喜好:
她读什么晦涩难懂的《神曲》,只因为知道阮弘文看了五遍,很喜欢贝缇丽彩在书里的象征意义;她专门学习阮弘文惯用的西餐,煮起了咖啡;她在阮弘文给他专门准备的小别墅里栽种他用以形容她的红蔷薇;
既然他夸她美丽,她便日日精心打扮,人与花争艳,还要将阮弘文的书房与庭院间的墙改成落地窗,叫他即便看书时也可以时时欣赏园中料理花园的她;也有人提醒过她穿着未免孟浪,可她不在乎,因为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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