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同,心意相通,性情相近,品格一致。”
“哈哈——”布莱恩先生突然笑了:“布鲁克小姐,您说这话的样子多么严肃认真啊,如果不是知道你的真实年龄,我几乎要以为自己是和一个二三十岁的成熟女性在交谈了。”
我笑了笑,说起来前世加今生,我可不就是活了二三十年么?
福特先生再一次提醒布莱克先生:“我们该走了。”
布莱恩却毫不在意地说:“你在着急什么呢,我们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需要去做不是吗?”
然后他继续用他那饱含热情的声调对我说:“后天,博顿将举办今年的最后一场舞会,在那之后我们大家就要离开这里了,所以我真诚地邀请你前来。”
“非常抱歉,先生,我并不想过早地进入社交界,而且罗丝太太——我是说我的继母也曾说过,比起参加热闹的舞会我倒宁愿留在家里。这是天性,我们通常都拿自己的天性毫无办法,不是吗?”
“啊,这样说来,您和斯特林倒像是一类人了,他完全不喜欢交际应酬,相比起舞会,他更愿意自己一个人呆着。画画,阅读,或者狩猎……”布莱恩耸耸肩,双手摊开,似对他的那位朋友无可奈何。
接下来他说道:“不过现在他走啦,我想短时间内他不会再回来了,这倒使我和福特变得无聊起来。虽然斯特林先生不太爱说话,但是你知道,他是那种——怎么说呢,能让朋友在意的人。”
这句话我无法完全赞同,但是斯特林先生的确是个让人无法忽略的存在,必竟他是那样的特别。特别讨厌也是一种特别,不是么?
布莱恩先生提出要送我去小镇,我拒绝了他的好意。虽然他还是一如既往的那样亲切热情,虽然或许他朋友的观念不代表他的观念,虽然我对他本人没有丝毫反感和厌恶的感觉,但我将那天在博顿庄园听到的话,一字一句都深深刻在脑海里。我提醒自己,时刻保持着有礼但疏离的态度。我相信,我会看到自己这样做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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