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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门老大的杀手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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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赖床(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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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不用了,那些人都跟我几年了,你快点起床,我先下楼了。”沈书毅抬脚出门,随手把门给凌雪带上。

    “我马上、立刻起床,给我五分钟就好。”凌雪双手揉了揉头顶,对着沈书毅的消失的门,大声的喊叫,乌黑的头发被揉得乱糟糟的,就像鸡窝一样的。

    几秒后,凌雪双手推开被子,直接将白色的运动套装穿好,赤脚踩着淡青色的地毯,快速的冲进盥洗室。

    等凌雪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打扮好自己。

    只见她及腰的乌黑秀发随意的绑在脑后,黑色的大眼镜架在高挺的鼻梁上,干净的小脸上没有什么妆容。整个人给人一种平凡之极的感觉,如果不看她身上的冷漠之气的话。

    凌雪光着脚丫走回床头,伸手在枕头下面摸了摸,终于摸出了一把银白色的小型手枪,小巧的手枪像极了玩具枪,但是它却是真的。

    凌雪拉开衣服的拉链,快速的将手中拿着的银白手枪,放进衣服里面,拉上拉链,穿上拖鞋朝楼下走去。

    凌雪随身携带的这把银白手枪,是凌风特意在德国最大的军火头子汤姆处特别定制的,拿回来后他自己再进行了一些打磨,成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一把手枪。

    这把银白手枪非常小巧精致,只有手掌心般大小,并且带着消音器,可装十几发子弹,凌风给它取名为追命。

    之所以叫它追命,是因为它的子弹是特质的金属制成,每颗子弹都被凌风用特殊的药物浸泡过,造价不菲。

    只要被这种子弹所伤,人就会被麻醉,很容易就被捉住。不仅如此,子弹还会让伤口血流不止,这样就算逃走,很容易会被找到,并且解决掉;再厉害一点的人,即使逃脱了,也没关系,伤口会一直溃烂,除非,给你的伤口上点特殊药,不然要么死掉,要么只能受煎熬。

    这把银白色手枪,一直跟随凌雪的身边,就连上学的时候也从不离身,以防发生任何意外的时候,可以全身而退。

    凌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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