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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金牌是我的[花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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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4节(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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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赛”即下个赛季九月份的雾笛杯,再次进入了大家的视野。

    临近冬奥,冰迷们愈发关心与赛事相关的一切,连这些繁琐容易把人绕进去的名额问题,也开始频繁探讨了起来。

    规则照旧,世锦赛上女单、男单分配的冬奥名额是24个,但实际上冬奥的名额有30个,余下6个在落选赛分配。

    双人名额分配16个,冰舞19个,余下的前3后4的名额将在落选赛二次分配。

    然而,与平昌冬奥及其之前不一样的是,本次落选赛新增加了“多于世锦赛自由滑人数的名额,将由未进自由滑的运动员在落选赛二次争取”的新规。

    这个规定乍一看让人脑袋晕乎,实际上就是官方文绉绉的,翻译成大白话以后,大家一看就都明白了。

    很简单,丛澜和桑莹两人一起拿到了3个女单名额,此时c参加了世锦赛但是没有进前24,所以没办法参加自由滑。

    那么,这3个名额里就多出来一个没有被确认的,需要在落选赛里派“除了丛澜桑莹”以外的女单,去争这一个名额。

    “未进自由滑”并不是限定必须由参赛者c去比,而是“只要没有参加过上次世锦赛自由滑的任何人都可以”。

    强调的是不能由拿名额的人再次参赛。

    落选赛失败的话,三名额变两名额,会作废一个。

    空出来的名额就会在落选赛里分给别人,原定的6名额+1变成7,总会给出去的。

    其他三个项目也是这样。

    但如果是丛澜+桑莹+c(进自由滑了),那么不必二次比落选赛,三个名额是直接拿下的。

    这条规则也同样适用于往后的世锦赛。

    大家在吐槽赛事规则总是改来改去的时候,忽略了一点:正是因为现实不断变化,才会有打补丁的后续新规。

    早先,丛澜刚升组参加世锦赛那会儿,她那两年甚至需要在赛前额外比一场,才能得到正式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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