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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为了避免行政和商业牵连在一起。
官办企业,这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了就是国防民生支柱,用得不好就是与民争利。
因为官办企业,天然具有官方背景,很容易导致不公平竞争,挤压民营资本的生存空间,导致行业失去竞争。
而一个行业,尤其是工业的发展,是不能失去竞争的,不然就会出现混吃等死的局面。
死于安乐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因此大楚帝国官方对官办企业是保持了极大的限制,不能随便搞,就算要搞也要限制在工业部所属来搞。
银行业也同样如此,大楚帝国官方并没有限制地方官府创造地方性质的银行,但是都要求归属在工业部下属运营,同时数量也不算多,目前只有六家地方官办银行,主要集中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里。
此外,民间还有大量的私营银行,这些私营银行都是之前从各类旧式的金融机构,比如钱庄等改革而来。
这些民间银行到目前为止而言,规模都比较小,早期的钱庄很多都不算是专业的银行,更多的还是民间的其他商铺或富商们兼营。
直到大楚帝国颁发了正式的金融法律法规,并随着财务银行建立起来后,这些民间的钱铺子之类的机构里,有少部分看到了机会,积极按照金融法进行改革,并注册登记为正式的银行,合法从事银行业务。
到目前为止,大楚帝国里有大概一百多家民营银行,这些私人银行规模普遍偏小,区域性比较大,抗风险能力比较差。
为了进一步规范银行业,提高抗风险能力,避免银行出现问题后导致的经济危机,大楚帝国工商部金融司陆续颁发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
而这一次,则是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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