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错吃痛得酒都醒了许多,猛地推开他,质问道:“你做什么咬人?”
“你说得没错,喝醉了说的话明儿一早就忘了,”许卿湖手掌握着他的手脑勺,道:“但人是不会忘记痛的,曹知远,你以为你一句忘了这事儿就完了吗?我不管你记着还是忘了,你都只能是我的。”
曹错:“疯子。”
“行行行,你说疯子就是疯子吧。”许卿湖哼笑了一声,随后弯腰将曹错扛在肩上,径直往府上走,道:“日日都出去与人吃酒,身子骨还要不要了?等你骨头喝散了还怎么去带兵打仗?”
原先萧淳觉得她姑母说许卿湖喜欢面带朱砂的人只是一句推托之辞,后来看到曹错脸上的朱砂痣,她也以为这不过是个巧合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