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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赎文HE后,带球追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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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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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形象,是要败坏在今天了。”

    周煜林摇头:“每个人都会遇到自己扛不住的难事,发脾气很正常。师哥对自己要求太高了。”

    紧绷的神经,因为周煜林的这番话松懈了些,明黎随便在屋檐的台阶上坐下,望着半空也不说话。

    周煜林陪着他坐下:“师哥要是心情不好,可以跟我聊聊。”

    明黎安静片刻,嗓音疲惫:“好累啊……”

    “我以为这么多年了,我都已经习惯这种窒息的生活了,没想到还是觉得累。”

    周煜林:“如果是不好的生活,就不要去习惯它,一旦习惯了,人创造和寻找幸福的能力,会降低。”

    “就好像被压弯了腰的麦子,它习惯了弯腰,那它的顶端就注定只能面朝黄土,很难再晒到太阳。”

    明黎偏头看他,眼睛逐渐眯起,随后缓缓勾起一个笑:

    “要不要听听师哥的故事?我觉得,你应该不会可怜和同情我,所以我愿意跟你讲。”

    周煜林就是有那样的魅力,让人能安心在他面前袒露伤疤和脆弱,不用担心被他看不起。

    而且相处越久,明黎越觉得这个人,像一坛醇香厚重的酒,越品越有滋味,让人回味无穷。

    周煜林:“好。师哥说吧,我听着。”

    明黎:“你注意过我平时怎么拿筷子吃饭的吗。”

    周煜林简短回忆了下:“嗯。师哥喜欢把筷子拿得很短。”

    寻常人吃饭,一般握着筷子的中上部分,但明黎不同,他喜欢握着筷子的中下部分,几乎快靠近吃饭的那一头了。

    第一次看见的时候,周煜林还问过,这样拿筷子夹菜,不会不方便吗,还容易被饭菜的热气烫到,当时明黎只是笑了笑,没回答。

    明黎看向远方,视线变得飘忽:“我小时候就爱这样拿筷子,因为那时候人小,家里父母为了追求美观和优雅,筷子是用金银打造的,又粗又滑,我拿不动,于是只能拿下面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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