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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池戎现在却对他说,他如果想念叨就可以念叨,那个“某天”便好像被池戎迫使着,一瞬提前到了当下似的。
“好久……不跟人说这些,”江旭手指不自觉抠着餐巾,“我想想从哪儿开始。”
“不急,想到哪里说哪里。”池戎看向江旭,眼里意味不明,“我还有很多时间。”
其实江旭和乔洲的恋爱非常普通,即使花费时间去回想,脑海里也只能闪过几个姑且能称为“特别”的瞬间——
江旭最早认识乔洲,是在高中。江旭高三那年,乔洲作为新生入学,比江旭小两岁。
那时候江旭已经考到了国家二级,读大学能多一条单招的路,所以即使升入高三后狂补文化课令他头痛,他心理上也还是要比同期备考的其他人更加松弛。
同学一般称呼他为“没心没肺的体育生”,朋友一般说他是“脱缰野狗”。
高三,副科几乎没了,唯有体育课,学校明确要求必须保留,不堪复习折磨没精打采的江旭会在每堂体育课上满血复活。
江旭抓住机会“换口味”,自由活动时不打羽毛球,哪儿少人他就去哪儿凑热闹,管他篮球还是排球都打得不亦乐乎。
他身体素质好,飞身跳跃时仿佛连校服衣摆都跟着飞扬,哪怕别的项目技术动作不一定标准,他在绿茵场上也是极其惹眼的,常年运动塑造出的漂亮肌肉线条被很多人偷偷留存进相册里。
高一学妹在跑道上绕圈圈,眼睛就没离开过江旭,只有同班女同学已经免疫了,天天管他叫“旭狗”。
或许是因为班号相同课表一样,江旭每周三堂体育课的时间和乔洲他们班都重合。
这天上课,高一那边男生突然振臂呼喊:“有没有想踢球的哥儿们啊!我们差人!”
江旭正琢磨今天玩儿什么呢,干脆就朝他们招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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