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给出的条款中,企业法人如果需要退出公司经营,则需要在一个月内将公司的责任权转交,并安排好离开前的各项事宜。但由于前段时间一直在处理官司上的事情,时添作为被告,不能在没有法院允许的情况下入驻公司,所以他一直没有回过封禹的办公楼和自己的办公室。
随着反诉受理的通知下来,法律上针对他的限制令也宣告解除,他终于可以随意进出公司了。
八月的最后一个周五,时添带着陈助理和自己的两名律师,启程前往封禹集团,进行职责转移前最后的交接。
坐在副驾驶上,望着集团大门口的停车杆缓缓打开,时添发现自己一个多月没有回公司,就连公司门口的保安都已经换了新面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