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32;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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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欣赏俊男靓女会让人身心愉快,反正对洛姜姜来说非常有用。
“我也正想逛逛。”关煜皓道。
洛姜姜挑了挑眉,关煜皓竟然也要一起去,以他傲娇的性格不是应该回绍家看书吗?
破天荒了!
事实证明,不管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女人体力最好的时候就是逛街的时候。
关煜皓跟绍珏两人对视了一眼,都已经逛了快一个时辰了,这三人怎么还没有买够啊?
腿好酸,腰好酸,胳膊也好酸。
“洛大夫你看这支金簪,真好看。”金蝉十分喜爱精致的首饰,哪怕自己不戴,她也要买回去收藏。
这不,看到一支掐丝工艺的蝶恋花发簪爱不释手。
“好看,不过我觉得这花蕊中间点缀一颗红宝石会更加好看。”洛姜姜提议道。
金蝉看着金簪点点头,“洛大夫的眼光果真绝,我也觉得,若是能够在花蕊处点缀一颗红宝石,的确更加独特。”
说着金蝉便喊来了掌柜子,跟他说了自己的要求。
金蝉逛的是自家的铺子,这位大小姐要什么,掌柜的还不抓紧时间给她改。
金蝉又看了看其他的首饰,指着一对金手镯道,“那个拿出来给我看看。”
伙计立刻将金手镯拿了出来,放在托盘上递到金蝉跟前。
金蝉拿起金手镯在手上掂了掂,随后抓过洛姜姜的手就套了进去。
“金小姐你这是?”洛姜姜缩回自己的手。
“洛大夫你我一见如故,我看这个金镯子够分量,非常适合你,就当做见面礼吧。”金蝉却呵呵一笑,非常热情的再次将金镯子戴在了洛姜姜的手上。
随后她又拿起另一个,抓起洛繁花的套了进去,“再拿一个来。”
那伙计动作迅速的又拿了一只金镯子过来,金蝉给自己戴上,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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