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俱全,旁边是家庭医生的房间,还请了叁位护工轮流看护我。
……就因为这种无微不至的照顾,我更坚信自己就是林月了。
他要是直接揍我一顿把我打醒就好了。
我那时很抗拒吃药,觉得自己只是腿有病,脑子正常得很,护工们怎么劝我都没用——和医院的不同,他们也不敢对我动粗。
而我自认为林家了不起的大小姐,更是不把他们放在眼里。太讨厌了,想起那个时期的我我就想吐。
按照我脑内那套尊卑概念,我只听大哥的话,也只有大哥在时我才会乖乖吃药。看书请到首发站:ye seshuw u3.c
本来他晚上常留宿在新公司的,这下不得不每晚回来陪我吃顿饭,再盯着我把药吞下去——那药必须得饭后服用,我有时连饭都不吃。
因为我是林月嘛,二哥和我说过,林月不像李暮,很少吃东西,吃得也不香,我潜意识里记住了这个设定。
……但这一点对大哥对我都挺好的,他也不爱吃饭,就靠营养补充剂和能量棒活着。我初见他时这个人两颊凹陷,英俊之余有股吓人的萧索,生命值介于活人和僵尸之间。
为了给我做表率他也得吃,而且他真的——他是我见过唯一信奉光盘行动的有钱人,搞得我也不敢剩,两个人就在那痛苦地你一口我一口盯着对方吃光。
结果后来保姆以为菜量少了,做得更多了……
别笑了,那段时间我俩都圆了一圈,大哥好歹有工作消耗过剩的能量,我在他家闲得发慌,因为装残废也没法运动,每天就指使几个保洁把花园的花搬来搬去或者把花拔了改种蔬菜。
我是一点没累着,人家瘦了一大圈,还是大哥给她们涨了工资才能继续干下去。
那些花大都是大嫂种的,还有一些是特殊品种的玫瑰,我把白色的全毁了——大哥回来看见狼藉的院子,什么也没说,自己默默收拾了一晚,把幸存的花搬去了他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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