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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同人] 大唐诡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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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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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室内,八盏油灯明晃晃地照耀着,室内亮如白昼,照见那叠案卷上满满的都是字迹。李好问顿时只觉头昏眼花,连忙将视线移开,伸手触摸。

    大中二年四月

    按照屈突宜的说法,他是依时间顺序整理出了郑兴朋身亡前三个月经办的所有案件。

    李好问的右手指腹又触及一行单独的文字:案件分类:丁。

    李好问依稀记得屈突宜说过,诡务司经办的案件参考其重要程度确定级别,按照甲乙丙丁排列。

    既然要查与郑兴朋离奇身亡一案有关的信息,应该是越重要的案件越有价值吧

    李好问立即去盛放文房四宝的抽屉里取出纸笔,迅速列了一张表,大致统计了一下这叠案卷里各级别的案件数量:

    在过去三个月中,诡务司共接手案件二十七起,平均每三天左右接手一起案件;

    其中,丁类案件十四起,丙类九起,乙类三起,甲类一起。

    李好问大致读了读案件概要,对这分类标准有所明悟:

    丁类案件,是那些涉及诡奇事务,但是案件本身并不诡奇的。

    举个栗子,被会画符施法的道士骗了钱,因为画符施法涉及诡奇事务,长安、万年两县也不管那道士是不是真的会画符,都会把这案件移交给诡务司。

    这种鸡毛蒜皮的类型都会被归入丁类。

    丙类案件,是案件本身涉及诡异,但是并不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闹鬼、除妖、法术、药剂、傀儡、蛊等引起的疾病或伤害等等。

    乙类和甲类在丙类基础上按重要性类推。

    看来即使是诡务司,平日接手的案件也以鸡毛蒜皮的为多。

    李好问知道这个数目还会再加一条:甲类,敦义坊郑宅屏风杀人案。

    甲类案件一出,想必便是棘手难办的悬案!

    李好问当即决定,从那件甲类案件看起。

    他抽出用丝线束住的案卷,伸手摸了摸最外面一层的封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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