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现在弓箭还没搞出来,不过何晨已经找到了方向。
之前用兽筋做弓弦不太好,因为兽筋不耐久,易断。
但是经过毛的研发,发现用绿毛虫的吐丝,再加上鱼脂,经过炮制后做成的弓弦,不仅有力道,而且很坚韧。
所以弓箭也快做出来了!
“三轮抛射?”
烈若有所思。
“另外,我们后面可能会发明一种武器,很好用,也可以提供给你们。”何晨补充。
“武器?好。”
烈一脸不以为然。
何晨笑了笑。
远程武器的应用各有优势,弓箭没有标枪和石矛力大势沉,但是胜在射程和数量上。
漫天箭雨可不是说说的。
“还有一个队形的问题,我们大荒部落有的都是正面的战士加后排的远程……”
何晨看烈一脸痴呆就换了一个说法:
“打架的时候,最前面的人是奴隶,再后面就是你们和我们的战士,最后则是我们的另一群战士。”
烈:“阿巴阿巴。”
(●__●)
“好吧,总之就是,黑狗部落的战士在这里,我们的战士在这里。”
何晨干脆蹲下来,详细解释了一下黑狗部落战士的站位。
黑狗部落的战士速度很快,令行禁止,很适合侧翼,配合黑鲁加进行包围和突袭。作为机动力量。
而大荒部落居中,最前方由猴怪和猴怪部落的奴隶开路,后面跟上近战极强的大针蜂。
在后中坚力量则是大荒的狩猎队,配合着草系精灵的各种草系技能进行攻击,最后则是远程的弓箭和抛矛队。
当然,这只是最初最基本的设想,后面的磨合肯定要进行一定调整的。
而且,虽然烈不知道,但是毛巫应该是察觉了何晨借助打水部落吞并黑狗部落的意图的。
毛巫没有阻止,也就是默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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