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了。”
后来陈莉莉也出来了,和郑清昱在旁边说了会儿话,厉成锋问袁虎要了支烟,有一口没一口抽着,目光没离开过那个修长袅娜的身影。
郑清昱其实挺爱买衣服的,似乎是女孩子的天性,喜欢购物,名牌包、大牌口红、高跟鞋,她热衷追逐,这没什么,像她这样美丽的女人,厉成锋恨不得把全世界最漂亮的衣鞋包,最昂贵的化妆品都拱手捧到她眼前。可郑清昱仅仅是喜欢买,叁年了,她穿着率高的衣服来来去去就几件,恋旧,似乎和她细腻的本性一样,是骨子里隐蔽的柔情。(精彩小说就到 https://ᴡᴡᴡ.sʜᴜʙᴀᴏᴇʀ.ᴄᴏᴍ 无广告纯净版)
她现在身上这件黑大衣,叁年前就在穿。
厉成锋在叁年前的雨夜向曾经暗恋过的姑娘求婚成功,当时郑清昱也是穿这身衣服。
仪式没弄太复杂,他太怕弄巧成拙,就在那家西餐厅里,像往常一样送一捧玫瑰,只不过里面多了一枚戒指。
厉成锋一直觉得郑清昱是适合红玫瑰的,即使她清冷、淡然,可每个人都有背向阳光的一面影子,郑清昱是冷静的反叛,热烈的固执。
红玫瑰的花语是他对她的表白:深深浓烈的爱意,还有勇气。
再相逢之日起开始追求她,说出当年在托管班被她吸引,都是一个男人年近叁十才斩获新生的勇气。
厉成锋今晚根本没带司机,从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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