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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三章决斗与扬名(下)(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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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连心,手是神经相对比较密集的地方。更何况这一下好像还叉中了一根筋。

    亨利没有理会因为剧痛在地上打滚的对手,而是用脚尖挑起掉在地上的巨剑,一把抄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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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剑:“灼热之刃”

    这把剑的优点显而易见:它尤其准确,而且每次攻击都会发出火焰,除了一般的伤害之外,还会造成火焰伤害。这是一把可以杀死巨魔的武器,不过在诗歌和传奇当中还没有讲述这件事。

    战斗能力:

    每次命中都会产生火焰伤害灼烧目标,对于巨魔、冬狼之类惧怕高温的生物有非常大的克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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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到这把剑的详细资料之后,他马上就知道拉萨欧那为什么能够闯出那么大的名声,除了得益于坚固的盔甲之外,这把武器的作用也至关重要。

    众所周知,黑暗精灵本身相当惧怕寒冷和高温,因为他们生活在地底,一年四季都维持着十五到二十度之间的恒温,所以完全无法适应骤冷骤热。

    就像正常人见到通红的烙铁飞过来会下意识闪避一样,这把剑产生的火焰也会让黑暗精灵们感到非常不适应,只要双方实力差距不大,那么持剑的人就一定会获得胜利。

    不过很可惜,亨利并不是一名黑暗精灵,而且也从不畏惧火焰,当燃烧的剑刃挥舞过来的时候,就连一点紧张和难受的感觉都没有。以他身上现在的魔法抗性,就算被这点火焰烧到最多也就只能造成一点皮外伤,根本不需要去理会。

    短短一秒钟,决斗就分出了胜负。拉萨欧那的右手已经废了,除非能够得到神术的治疗,否则根本握不住任何东西。更何况他现在已经疼的汗流浃背,赖以成名的武器也落在了别人手上。

    静!整座酒馆内鸦雀无声,就连刚才叫嚣最凶的几个家伙都明智的闭上了嘴。所有人都看出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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