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办完他就迫不及待的去银行律所追讨这笔巨款了。
但他根本没料到我妈做事会那么稳妥,竟然在刚怀我弟弟的时候就找律师立下遗嘱,把这笔巨款转到了我的名下。
并且特别标注,如她在我未成年时发生意外,这笔钱由银行金库保管,直至我十八岁成年再转交给我个人。
其他任何人都不能代替我去拿走这笔钱。
至于她手里现有的那些资产,则全属她与我爸的共同财产,她有意外亡故后可全部由我爸本人自由支配……
只可惜,我妈当时应该算不到她出意外逝世后,外公在她婚后送她的那些钱财与公司,值几十个亿呢,都被我爸拿来养小三和小三她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