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着了。
沈国良看老父亲实在喜欢,像小孩子似的眼巴巴的,也不好反对,于是就徒手拎起猫崽子,给老爷子送屋里去了。
沈莞也跟去看了看,猫咪是一只黄花梨,应该才满月不久,奶声奶气的叫声,还挺凶的,见了人害怕就会哈气。
“这小东西,你还呲的我!”沈国良被逗得哭笑不得。
小猫放在屋里会随处拉尿,于是沈莞就出门去找了一个旧得木头匣子,在里头装上煤灰,给它当厕所。
陆霆霄见她一早上起来就逗猫,过来提醒:“还不洗脸刷牙,收拾一下,饭早都做好了。”
“你们都吃完了吗?”沈莞问。
陆霆霄笑着摇头:“他们吃完了,我等你呢。”
“那我不吃了,去店里吧,随便做一点儿。”说完,她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我小哥是不是也回来了?”
陆霆霄:“嗯,今天一早,就去朱家找对象去了。”
沈莞道一句:“行吧,看来今天翠花应该不能去店里帮忙了,那就只有辛苦你喽,我的陆同志?”
第367章 年轻人的崇拜
陆霆霄听到自己媳妇儿要使唤自己去饭店做小工,自然二话不说答应了。
而且他也确实应该多去店里走一走,让别人都知道,他家莞莞,是有男人的。
事实证明,陆霆霄的想法还真不是多余。
这不,今天去店里给沈莞帮忙,碰见了之前总来的一桌熟客。
这几个人都是在平成县家境比较殷实的年轻人,平时朋友聚会,下馆子是常事儿,大饭店虽然也会去,但更多时候,他们还是喜欢来沈莞这里,因为她这儿能做的东西样数多,而且又实在。
“你是新来的?”一个年轻人上下打量着陆霆霄。
大概从眼神就能看出来鄙夷,挺大一个老爷们儿,干点儿啥活不好,跑到饭店里来当服务员?
没点儿大志向!
陆霆霄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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