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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关于标准必要专利的界定,国际通用的frand原则存在模糊地带,在过去的案例中也不支持易科方主张的专利耗尽适用。”
法斯特看出了易科等公司存在的想法目标,但从当前的美国案例出发,并不能对易科一方提供太多的支持。
当然,事情不是不存在变化,汹涌的舆论必然会被司法和反垄断机构重视,只是从现在这个时间点来看,优势在高通。
法斯特尽量以直白的语言解释了标准必要专利与高通这些年的布局,以及为什么易科、三星等厂商选择在这个时候发难。
相较于3g和2g,4g时代的高通威力确实减弱了。
“这类专利官司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出现结果,而法院的裁决还面临着反复的上诉和拉扯,可能,这反而才是易科、三星们最主要的目的。”
“手机厂商们在诉讼期间是可以暂停缴纳专利费的,如果官司打个一年两年,占据了高通利润里8成的专利授权费就会大幅萎靡,这必然会让公司和管理层承担极大的压力。”
“它们起诉是奔着专利,奔着反垄断,但真正给高通造成压力的可能是在这之外。”
“我刚才说,高通仍旧占据专利的优势,可是,这类官司往往以和解收场,易科、三星、苹果没有名义上的联合诉讼,但它们这次密集的举动无疑也把更多的中小厂商带动的蠢蠢欲动,这是高通不愿意看到的。”
现在的情况是,易科带头不交钱,苹果见状,易科不交它也不交,三星见状,它俩不交我也不交,然后便是……御三家不交……那就都别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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