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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周二要去s市参加一个学术交流会,关于胶质母细胞瘤的,这几天突击看了好多论文眼睛疼。”
“要不你给我念,省得我看了。”白石推着他坐到了椅子上,把论文一股脑地全塞进了谭乐的手里。
谭乐拿着论文清了清嗓子,异常认真的念了起来。
他的发音很标准。
不是昂扬顿挫的英音、更不是放松柔顺的美音。
更像是根据音标纠正过每一个读音得出的结果。
如果说十几年前谭乐的英文发音像是鬼子、毛子和棒子联手教出来的结果,现如今的发音即便是专业的口语老师来了,也顶多能说他一句“太过精准不够松弛”。
谭乐刚念完摘要,白石便忍不住打断他,“你是报口语班了么?”
谭乐看了看论文里的内容问他,“是不是哪个词我读的不准你没听懂?里面好多专业词汇我不知道意思,只能大概发个音…要不…要不还是你自已看吧…”
“挺标准的。”白石把下巴搭在他的肩膀上,“平时看剧看电影不觉得,没想我家乐乐现在这么厉害,小英语溜的都能去做口译了。”
谭乐扣着论文的边角,害羞的说,“我要是有你一半厉害就好了。”
“什么时候偷偷练的?大学?还是上班的时候?”白石趁机啄了他的脸颊一下。
谭乐盯着他没有说话。
有时候想念一个人,需要用很多方法去排解那种孤单。
于他来说,大抵就是做两个人曾经做过的事,听过的歌。
跟着磁带一遍又一遍的练着发音,只为了能离他更近一点。
即便只是臆想中的靠近,也好过漫漫无尽的思念。
见他神情严肃,白石温声低喃,“你总是这样,一问起你过去的事情就不说话,难不成是你大学的时候喜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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