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刘安在某个茶楼连着喝了十天茶,听了十天书。
周王殿下义愤填膺的坐在茶楼的二楼,一笔笔的数着某布商每天的出货量,终于,咱们的周王殿下赵佑怒了。
“姐夫,这家店十天时间卖了布匹七千多匹,可他上报的税务却是一个月仅二千六百匹,这要狠狠的收拾。”
“不急。”刘安给范仲淹打了一个眼色,范仲淹立即捧上三份契约。全是私契,而非官契。
官契受官方保护,大宗交易基本上都会签订官契的,小宗交易则私契多。
“姐夫,这是什么意思?”
刘安没回答,范仲淹替刘安回答:“这是我们安排的商家去采购的,看月底这家店铺上报的税额便是铁证,再有三天便可知晓。介时,他若不招便可大刑。”
赵佑依然不懂。
范仲淹正准备解释,刘安却说道:“这种法子不可取,若非需要杀鸡儆猴,否则也不会用这种办法,这个叫钓鱼法,若用的多了怕以后有心不正的官员使用,一但衙门用多了这种方法,对民生无利。”
范仲淹思考片刻长身一礼:“老师说的对,学生谨记。”
刘安点了点头:“这一案,你来审吧。”
“老师,学生才……”
“有为师,安排一主薄站在前面既可。”刘安很自信,无论范仲淹是担心自己年少,还是担心自己没身份都无所谓,刘安要的是一个更伟大的范仲淹。
三天后,真定府衙,刘安坐在屏风后听着。
负责站台的主薄坐在正案后,旁边是以书吏记录员身份出场的范仲淹。
主薄发问:“有人举报你店铺逃税,本主薄叫你来,给你一个自辩的机会。”
“冤枉啊!”
刘安很无数的拿起茶碗品了一口茶,似乎电视剧上也是这么演的。
“本官秉公执法,堂下自辨开始。”
“小民奉公守法,不知那个恶人眼红小人的生意才出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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