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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混吃等死(女尊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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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自作多情(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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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幼年便离家长居深山道门,观云海松风、听钟声鹤鸣,七缘淡薄,与人相交时惯来顺其自然,他人亲近,他便待之;他人疏远,他亦任之,从不试图干涉。

    今日之事,也合该一样的,林湘与他过去的亲友,并无任何区别。

    喉结滚了滚,开导的话在脑中兜转,但最终,柳砚青只是出言承了她的歉意。

    今日的事,与过去合该是一样的。

    ——没什么分别。

    向来清风不久留,旷野自长青。

    解决了压在心中的一件大事,林湘几乎是逃出了柳大夫的药铺。

    虽然,对方的态度如往日一般,对她没半点责怨,甚至阻止了她当面毁画的举动,言行堪称光风霁月,但林湘,还是想躲着些对方。

    毕竟,她不确定对方是真的不在乎,还是……不想让她难堪。依柳大夫温柔的性子,是后者也很可能吧?

    若是后者,她要是还总凑上去维持那份点头的交情,只怕,会让对方觉得她没眼力、暗自不胜其烦吧?

    她无法不多想。

    回到书店时,寻书正趴在柜台的桌子上,对着一张写满字的宣纸发呆。

    听见脚步声,对方站起来,把纸递给她看,语气有些紧张:“昨日的功课。”

    寻书从小没进过学堂,字只些许认得几个,林湘知晓后,决定教她识字练字。

    在文盲率很高的古代,能粗通文墨,总能活得好些。万一将来,这家店开不下去了,又或者寻书想清楚、决定辞职它去,识文断字的能力也能让她提高再就业门槛。

    今日寻书交上来的功课稍有不同,纸上有两份笔迹,一些字稚嫩如孩童初次握笔,结构松散,笔墨晕染,脏乱非常,显然不可能出自严谨认真的寻书之手。

    “你家小妹也想学认字?”

    “嗯。”寻书低下了头:“她性子淘气,见我在写字,闹着也要写,娘,我母亲说让她识两个字也好。”

    “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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