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笔很好, 很喜欢。
人更好,更喜欢。
胤禛羞涩一笑,耳朵尖尖红通通的。
若胤禛是自己儿子, 鄂伦岱福晋肯定手痒痒的掐一掐他的耳朵。
真可爱。
但是, 这是未来女婿。那就不是很让人愉悦了。
“这支毛笔, 我收藏了三年, 前些日子被岁岁神秘兮兮的要过去。她最不喜练字,这毛笔她的手拿着也不合适。看到在你手里,倒也是意料之内。”鄂伦岱福晋道。
胤禛握着毛笔的手指动了动,他双眸溢出为难。
鄂伦岱福晋轻笑着,小孩儿可怜, 她就不逗他了。
她道:“好好用着吧。我还能要回来不成?既然给了岁岁, 那就是她的。如今,她送给你了, 庆贺你入学,自也就是你的。”
“你这字写的好看,尽得董书真髓,又有所不同。”鄂伦岱福晋道。
好字令观看者愉悦,鄂伦岱福晋很喜欢胤禛的这一手字。
“是皇上启蒙你练字的吧。”鄂伦岱福晋问道。
“是汗阿玛教的。宫里的阿哥、格格们, 启蒙临摹的字帖,都是汗阿玛写的字帖。我受皇额娘恩德,小时候时常能和汗阿玛相处久,便是由汗阿玛握着我的手,教我练字的。”胤禛眼神中充满怀念。
康熙最擅长楷书、行书, 他的书法是特意拜了学习董其昌书法的沈荃为师学习的。因而, 康熙的楷书也是习于董书。
只是,康熙的书法柔美之中, 更多些博雅气度,少些董其昌书法的空灵神韵。
而鄂伦岱福晋最擅长的是飞白书,并不是大多女子练的簪花小楷。
因为则天皇帝最喜飞白书,她们这些晚辈,练的便也是飞白书。
如佟妙安、补熙、介福,他们写的最好的字,也都是飞白体。
胤禛聪慧,尤其在政治关系上,十分敏锐。
鄂伦岱福晋既然有了打算,教起胤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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