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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嫡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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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节(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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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夹带就要有处理办法,这是另外一块需要完善的内容,

    符合规定那么就按照同样的税收比例进行抽解。

    全部完成以后发放凭证,可以进入宁波、福州、泉州三地进行贸易。但如果需要超出这三地的范围,就需要继续向官府申请,告知所去往的目的地。

    而申请被不被允许,则要征求目的地官府的意见。也就是这边同意放人放货、那边同意接人接货,这样才允许离开。

    这一条上报到了宫里,朱厚照同意了,有四点原因。

    一、所谓的开海,可不是把大明朝的所有地方开成一片自由菜场。这是一个逐步的过程。

    二、对于内地的商人来说,因为海外的商品大部分都在这三个地方,那么人员就会聚集,其实是会促进港口城市的繁荣。

    三、而且局限在一个地方,对于大明目前的管理能力来说还是方便些。即使出什么事情,也是一城一地的问题,不会波及太广。

    四、等到将来海内外商人都觉得这一条限制过多,自然会提出异议。到时候可以给增加口岸提供理由。

    而在地方,提出这点是王琼,他考虑的就是一个,大明官场。

    即其他省份会对这样的开放抱有抵触的态度,所以加上此条就给了各地官员大部分的决定权,你如果真的觉得外国人进来不利于你管理,那么你可以不同意。

    这样一来,王琼在浙江搞得天翻地覆,反正不关江西、湖广这些省份的事,那么他们也就不会把王琼当成是眼中钉、肉中刺了。

    这样一套安排下来,肯定还会有偷运、走私、夹带、藏货等等各种办法来躲避朝廷的税收。

    这方面的防范、处罚措施也是一并跟上,比如你内外商人他们建立了联系以后,就会想撇开大明官府这个‘中介’,自己偷摸的找个地方交易,这样双方都可以省下税收。

    针对这种事情,市舶司一方面会不断的追查流入货物是否有入关凭证,另外一方面,一旦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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