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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嫡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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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8节(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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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头干到年尾所得收入的两倍。

    再有,举人一旦碰到恩科,那么朝廷还会再发一笔钱,就是路费,这笔钱是被纳入地方赋役体系的,也就是说属于政府的支出。

    路费这个事情,其实很有意思,很能看出什么叫政令不出紫禁城以及舆论掌握在读书人手中这两点。

    首先,举人路费这个事,洪武十七年有明确记载:中式举人,出给公据,官为应付廪给、脚力,赴礼部印卷会试。其中的“廪给”,指的是廪米一类的钱粮资助。

    不过嘉靖年间有个叫霍韬的人自己记录说:举人路费,成化以前无有给也。

    什么意思?

    朝廷已经明确了有这笔支出,为什么还说成化以前无有给也?

    看起来前后矛盾,但任何有生活经验的人稍微一想都能明白,朝廷规定政府给你的钱,不是你说能拿就能拿的。

    所以时间一长之后,其实士绅官府已经结成了利益共生体。

    另外一方面,自正统、成化以后,举人路费这个事情渐渐被曝露出来,不间断的有官员给朝廷上奏,说我们这儿有‘大儒’、‘乡贤’,他们因为没有路费,不能够参加科举,希望朝廷能够重视。

    之后的弘治、正德年间,一直也都有这样的声音,嘉靖年对于洪武年间所定的规矩也再次重申。(无广告纯净版 https://www.shubaoer.com 更新超快 )著名的杨继盛在中了举人之后就得到去参加会试的路费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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