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爱意”。
艾伦七十岁了,来到迦南的王都已是第十年。
他很喜欢这座城市,气候宜人,生活方便,最重要的是,这里距魔族领地极远。十年来,他没有遇到过一次刺杀,平静的生活令他的身手和心灵都迟钝了下来,他甚至会经常性地误以为自己也是人类中的一员。
如果可能的话,他很愿意继续住下去,永远住下去……
如果他没有听到左邻右舍的窃窃私语。
——住在西边房子里的那位小兄弟也不知道是怎么保养的,你是没看到啊,他十年前长什么样现在还长什么样,真令人羡慕!
——唉,有的人就是不显老,我有个亲戚也这样。
艾伦就知道自己在这座城市停留得太久了。
现在邻居们只会津津乐道他不显老的体质,等再过几年,他们就会怀疑他是不是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与其被骑士们踢开大门,烧掉房子,狼狈不堪地逃走,还不如自己主动离开,好歹能留下一些还算美好的回忆。
出售房屋的告示已张贴出去,只等遇到合适的买家,艾伦走下楼梯,继续打包自己的行李。
需要带走的东西很少,只是几件换洗衣服,但他已经是第二十次打开行李箱了。
或许,还是因为不舍,艾伦想。
他站起身,环顾四周,两层的小木屋,处处都是生活的痕迹。书房里一摞摞的书籍,卧房里的装饰画,精挑细选的家具……
明知总有一天会离开,将过去的一切都抛之身后,却无法控制自己留下更多的痕迹,将那些中意的东西搬回屋中,将这个房子装扮得越来越像一个真正的“家”。
……
下一任主人会不会好好对待它们呢?
艾伦将盛满猫粮的碗放到屋外,不一会儿,就引来了附近的几只野猫。他隔着窗户望着它们狼吞虎咽的吃相,嘴角微微弯起,但很快就转为一个苦恼的弧度。
自己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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