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上像一条白蛆。
「你到底能说什么?」女人抓起于元头发,「该怎么叫?」
起初不明白的,现在明白了;
起初学不会的,现在学会了。
「汪、汪。」于元的头被抓起,殷勤地说,「汪!」
余之彬松开抓起头发的手,离开地板,从随身的背包里拿出了一个项圈。
项圈很明显狗用,有防丢失的名牌,余之彬把项圈的扣子解开,戴在于元的脖颈上。
于元低下头,看着项圈。
名牌上第一行写着小黑,第二行写着丢失请拨打电话,第三行是余之彬的电话号码。
「你自己弄丢了当人的机会,现在只能当狗。」女人说,「做我的狗,不用再去高考,也不用再上大学,更不用步入社会了,从此以后你连人话都不用说,只需要当好一只狗,我会供你的吃穿用度。」
「汪。」
于元趴在地上,模拟着摇尾的动作,竭尽全力配合,动用一切手段勉强自己。
做余之彬的狗很简单,每天三点一线。
全程跪在地上,需要光着身体,没有上床的机会,累了可以趴下去,需要活动的时候用四只腿,一旦站起来,接憧而至的是暴力。
吃饭用狗盆,上厕所进砂盆。
洗澡时由余之彬带进浴室,娱乐活动是「捡飞盘」。
只在余之彬家里待了几天,于元已经被培养出「狗」的心性,每天最期待的活动是捡飞盘,在余之彬家里,「狗」出声是不被允许的。
于元的脸埋在桌子下,蹭着余之彬的脚。
女人问:「想要了?」
不是的,不是的,于元摇摇头,是想玩飞盘了,女人却误以为是想「要」,塞了一根手指。
「汪、汪呜……」
身体一瞬间塌了,于元终于体会到了狗的感受,原来沟通障碍是这样的,原来狗蹭别人是吸引注意力的表现。
女人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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