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红樱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红樱(下)登阁无路魂归冥府,红樱有忿血染三途(第33/35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自首,末造余孽,从轻发落。

    着夺二人敕封,重回山间修行,钦此。

    】至此,这件轰动一时的“鬼纵火”大案,终于随着红樱的香消玉殒而结束。

    即便后来的专案组依旧没法寻到任何一点线索将之侦破,但幸好没再出现更多的死者,因此随着时间一日日流逝,终究被人渐渐遗忘,最后不了了之…四十六年后。

    时间流逝,任何人都无法抵御,它可以将精美腐朽,将墨黑翻白。

    而这近半个世纪的时光经过,无数兴盛之兴盛,无数衰落之衰落,曾经如长虹贯日般的EG集团,也终于消散在历史的烟云之中;曾经云集名流人士的立水庭苑,也终于因为经济重心的偏移和政治风向的转变而荒废,在当年宛若皇家宫廷一样的楼阁被爆破拆除,只剩一片杂草丛生的残地。

    而在这已不会有人前来的荒地,今天却迎来了一个突兀的客人。

    那是一个面容沧桑的男人,虽然头发花白却无一般老人的龙钟,而是依旧腰杆挺直,双眸更是如鹰般锐利而清澈。

    只是这样的男人,却极缓慢的行走,感受着脚底凹凸不平的土地;并不是他已因为快步而疲惫,仅仅是因为一种感叹的怀念之色出现在眸中。

    这个男人,就是时任省公安厅长的郑维民,四十六年过去,已将他这柄本来锋锐的宝剑更变得沉重而藏锋。

    而今天他来到此处,就是为了怀念这桩当年曾经轰动一时的大案,也是自己几十年刑警生涯中唯一一个毫无头绪,只能封存的案子。

    看着断壁残垣,郑维民不由得感慨万千。

    曾几何时,这里是整个都市最富丽堂皇的小区,所居住的尽是商界乃至政界要员;可现在却蛛网沉结,破落不堪。

    回想起他曾质疑自己是不是真正适合警察这个行业的那一天,莫名其妙的大火,四散奔忙的消防队,蜂拥而来的记者,还有窃窃私语的围观群众…好像这一切就发生在昨天。

    可是现在,这里

-->>(第33/3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