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夏之远——杨门女犯考】第二章 6-7(第9/27页)
客……或者恩主吧,遂行过房事之后还不肯罢休,她指控他还想用一根粗大的柴棒来做那种事,所以她就把他推开了;而驼队老板则控诉那个身高体壮的贼女配军不仅开始就没让他近身,还打了他两个嘴巴,又朝他的命根子上踢了一脚。
妓女和嫖客各执一词,并没有第三方的旁证。
被找来评判这个案件的押正小五也很为难。
纯粹地按照物证来看的话,老板的两边脸颊上确实留有两道发红的掌印,而柴棒什么的无从查考,反正那座房子里边到处都是那种东西。
使用大柴棒子玩游戏是不太好,不过为了游戏的事打人就更不对了。
很明显,最重要的判据还在于老板才是给钱的那一方面。
小五这时候只能当断则断。
首先要让付帐的买家出一口气,顺一顺心思;第二也要给一众的婊子们提告个警醒,直白的说就是既然你顶着那么个身份,干着那么一个行当,再有多少的事出有因和情有可原,但凡惹出了是非,那首先这一顿痛打肯定要着落在你的头上。
事情虽然是半夜闹起来的,经过了一番质询,陈述,论辩和考量之后,周围的天光已经大亮,正好可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狠揍一顿惹事的婊子。
队中两个伍长依令把杨家大嫂领到马棚旁边去,让她的身体站立正直,臀背朝外,再把她的两支手臂朝向两边拉开捆绑到栅栏的木头柱子上,跟着也就顺手扯掉了她的围裙。
马棚和小街本来就是这一道栅栏的间隔,这样一来婊子大嫂的背脊和屁股,自然就是平实端正,精赤条条地朝向路人摆好了架势,那样一副雌虎的背,母狗熊的腰,再加两头骆驼肉峰一样颠颠的壮大屁股,端的是一片豪气逼人,秀色可餐。
屁股朝外摆给了路人,嘴脸自然是直冲屋里。
两条赤臂被拉直了以后捆绑结实,女人的这副面目就只能紧紧的贴挤在马棚的隔栏上。
押正小五吩咐说,棚子里的所有配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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