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应该会长得比我还快,可能一周内就会变得比我大。
「太有趣了!」我说,立刻把刚才所想的都讲出来。
小傢伙虽然边听边点头,却不想继续讨论下去。
很显然的,他讨厌自己身上所有不像人类的地方。
我垂下耳朵,决定不勉强他。
原以为小傢伙会给自己取更有趣的名称,或者选多几个更通俗一点的中文字;而选个如此富有个性的字也不错,我想,习惯就好。
「从此以后──」我抬起头,郑重的说:「我就不叫你小傢伙啰。
」泠、泠、泠、泠、泠……在心里默念不只十次,就可以把今天一直叫的「小傢伙」给从脑中挤出大半;不过就是半天下来养成的习惯,要改变实在是太容易了,特别是我又极不想成为像凡诺那样的人。
在今天过后,他可能也不会直呼泠的名字。
我也曾假设他会叫泠的名字,却坚持不叫我的名字。
这样的话,我还是只会讨厌凡诺,而不讨厌泠;至於这究竟是表示凡诺比较喜欢我,还是正好相反,我就先不进行太多揣测。
泠小心翼翼的把字典放回去,而一直在到处探索的我,发现这边的桌子下也放有几瓶酒;深棕色的液体,装在被擦得亮晶晶的高级玻璃瓶里。
即使是最厚的瓶底,也几乎看不到气泡;从瓶身到瓶颈都有不少极像花托的曲折线条,从外型看来,应该是这十年内产的酒。
我想要偷喝几口,但仔细想想,这不是年轻人该嚐试的。
更何况,我不该给泠带来太多麻烦;摇摇晃晃的,要他扶着才能回家,这可不是一个好前辈会有的形象。
至於是否会惹凡诺不高兴,我则不太在乎。
这几天,我真的觉得,让他不高兴远比看他一脸得意要来得有趣;一些小孩会藉着做坏事来引起自己父母的注意,我的心态可能快和他们一样了。
过约一分钟后,我和泠都回到走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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