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就把它从一堆旧报纸中扯出来。
让我很高兴的是,这件衣服没有什么怪味。
它曾被洗过,说不定是不小心混在髒衣服堆里,直到洗完、晾乾后,才发现它根本没人要;我很幸运,嘴里有太多陌生人的体味可不好受。
一开始,我只是想把这件衣服咬着玩;和一般的狗差不多,就是撕扯它的领子和袖子,再啃一啃上头的两排纽扣。
也许,我可以和小傢伙来一次拔河;毕竟再过一阵子,他的力气可能就会超越我,得趁这个时候稍微享受一下胜利的滋味。
论纾压,这些游戏的效果远比跑步有效;而我承认,这些画面是不太文雅。
小傢伙就算照我的话做,也可能不会比我要来得热衷。
过不到几秒,我看着这件衣服,想到更有趣的用途。
「你把他穿在身上看看。
」我笑着说:「这纯粹只是建议,不是命令。
」这铁定不太合身,小傢伙说不定会有受辱的感觉;毕竟,我想,这很像把他当成是洋娃娃对待。
而下一秒,他却使劲点头。
很显然的,他从我刚把这件衣服抽出来时,就已经开始期待能试穿看看。
还好,我有重新考虑一下,没立刻就把它当成是随便一条毛巾或一张报纸。
而擦鞋童再怎么样年轻,年龄也将近十岁;和小傢伙那只有一般人类四岁大的身体比起来,这件衣服还是显得宽松许多。
他必须要伸展双臂,才能勉强把它挂在身上;松松垮垮的,还时常拌到脚,这样根本没法走路。
即便如此,他眼中的光芒也扩大不只三圈。
我不用问也晓得,他非常喜欢这件衣服。
过约一分钟后,看他玩得非常愉快的我,也忍不住钻到那件衣服里。
我闭紧双眼,小心调整呼吸。
接着,我一边磨蹭领口,一边说:「原本,我是打算胡乱撕扯一通的,那样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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