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浪费,我们会轮流在底下用嘴巴接。
嫌这样还不够过瘾的我,乾脆要小傢伙直接倒到我的嘴里。
我也允许他做一样的事,而他却表示要留多一点给我;真是个好孩子,让我忍不住舔他的颈子和脑袋。
他身上有种接近矿石的香气,还有点类似海水的味道。
好像海鲜,我想,但没说出来。
不要几分钟,就去掉四分之一瓶。
过快十分钟后,我们把它放在地上,绕着它转圈:已经很像两个土着围着火堆在跳舞,而我还真有种对它跪拜的欲望。
这个国家的人极端看不起落后民族,有时甚至拒绝承认自己的祖先也曾经如此;所以我若是欣赏部落风格的东西,就是在挑衅那些自认为高贵的傢伙;这逻辑有不少瑕疵,却能给我带来不只一点快感。
看来,我也来到有些个性叛逆的时期了。
很快的,我们就把瓶子给盖好。
要在半天内吃完是很简单的,而我比较喜欢每次少许少许的品嚐;这样,就能够把享乐的时间延长至一个礼拜左右。
这除了是听来比较成熟的选择外,等下我们也可以配点饼乾或麵包。
「蛋糕也很不错。
」我说,吞下一堆口水,「晚一点,我们可以前往有钱人家的厨房,那里什么都找得到喔!」兴奋感在我的胸腹中弹跳,简直和小孩逛糖果店没两样;我不仅尾巴失控,连四条腿也开始不安分。
然而,在我进入有钱人家厨房的计画中,没有「吃完后要把钱留下来」这一项。
他们已经够有钱了,而且擅自吃完别人家的东西,在丢下几枚钱币,这是一件很怪的事。
而说穿了,我们其实就是在准备偷窃;意识到这一点,让我冷静下来。
明明不久前才告诫过小傢伙,现在却是身为前辈的我开始计画滥用幻象,真该感到羞耻。
且仔细想想,蛋糕比饼乾要大得多,数量方面没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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