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但这种色调也很容易让人感到冰冷。
之中反光部分,使我的体型看来比实际上还要更大;很像是插图足以跨两页的怪物,可能会让一些老人和小孩光看一眼就心脏麻痺.拥有这样的外表,我是很有自信赶跑或征服一整群狼;说不定光叫声我就足以把牠们都吓到躺下。
而即使天天做这种事,也无法让我感到愉悦。
对这些疑似远亲的动物,我心中欲亲近牠们的想法,只比亲近人类要略低一些。
会有这种思考方式,显示我的个性并不好斗。
这很不错,只要知道我不会咬人或抓人,一些年轻人应该就会愿意试着摸摸我。
说来有点难为情,虽然我倾向於把自己当成是狼,却也很渴望被人抱在怀中;像玩赏犬那样,甚至像玩偶那样,我想,从鼻子到鬍鬚都在颤抖。
目前看来,这是最困难的部分。
凡诺也不可能这样对待我,即便他只要走几步就能来到我身旁;虽然目前的证据不多,但我怀疑,他其实不希望我们的关系发展得像是亲子。
他所谓的「创造者」和「作品」,也不可能像是主人和宠物。
再次意识到这一点,又让我感到鼻酸。
过约一分钟后,我想,还是专注思考如何面对一般的爱狗人士就好了。
这种人若知道我会说话,可能感到又惊又喜吗?不,他们对我丢石头或火把的可能性应该高一点。
就常识而言,一但我表现得太不像狗,只会引起人们的恐慌和厌恶。
像童话故事中,愿意亲近各种动物妖精的人,在现实中其实非常少。
那该从马戏团之中寻找伴侣啰?我想,那些人见过各种奇异之事,也积极追寻更不可思议的体验──就算如此,他们也有个限度。
且我也觉得,凡诺不会喜欢我和那些风格夸张的艺人来往;他们很接近他所谓的江湖术士,此外,他目前也没打算让我太自由。
严格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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