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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月阿姨H(1-5卷510未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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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62(第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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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的帝国主义国家意料之外。

    十一文字狱清政府为中国开疆拓土是它光荣的一面,但它也有不光荣的一面,那就是它所发动的先后持续一百余年之久的文字狱措施。

    中国每一个王朝几乎都有文字狱,这是极权政治的特色之一,不过都是一些偶发事件。

    直到十四世纪明王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才把文字狱作为一种合法的谋杀手段,这手段到了清政府手中,更进一步地作为一种镇压汉人反抗的血腥工具。

    产生文字狱的心理背境,十分简单。

    当权者内心有潜在的罪恶感和自卑感时,自顾形惭之余,对别人的一言一语,都会硬拉到自己头上,恼羞成怒,采取强烈的报复。

    尤如一个秃子一听别人提到电灯泡就七窍生烟一样,朱元璋因为自己曾当过小偷,就总以为知识分子都要揭他的疮疤,满族人总以为汉人会借着文字来转弯抹角的表示对他们的轻视。

    所以,每一个文字狱,都是当权者神经衰弱、做贼心虚的一种反应。

    我们将清王朝最著名的一些文字狱,列为下表,以代表冗长的叙述:从这些案例,我们可以了解文字狱的本质,即有权人物对文字所加的奇异曲解。

    像贾士芬的咒语“天地听我主持,鬼神归我驱使”不过是巫师们一贯的“口中念念有词”的勾当,竟然成为谋反的证据,可以当作文字狱的典型说明。

    尹嘉铨自称“古稀老人”这是一句古老的成语,但弘历却酸溜溜地说:“我自称古稀老人,早已布告天下,他怎么也敢自称古稀老人?”竟想用政治手段制造自己的文学地位,可谓异想天开。

    文字狱的审判是中国历史性司法黑暗——人权毫无保障的再一次的大暴露。

    每个案件发生时,皇帝先交给高级官员组成的专案小组研究如何处理,向皇帝提出所谓的“公论”——当时的术语称“九卿公议”专案小组所提出的“公论”当然千篇一律的认为那倒楣的被告罪大恶极,坚决的要求用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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