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而已。
看看凌迟数足,乃令开膛出其脏腑,以毕其命。
刽子手得令,将利刃向咽喉一刀,直剖到脐下。
将尖刀衔在口中,双手拍开,把五脏六腑,抠将出来,血沥沥提在手中,看着道:“咱只道这狗妇肺肝与人不同,原来也只如此,怎生恁般狠毒!”遂撇过一边。
观者乍睹,不胜駴惧。
有诗为证:杀人刽子气雄豪,便向咽喉下一刀。
五脏肝心皆砉出,方知王法不相饶。
刽子手碎剐了瑶瑟,又割下首级,依律分尸。
刑讫,揩抹了手上血污,将人头献至府君案前,跪禀验看。
只见脸上泪痕斑斑,鲜血淋淋,实实可惨。
知府以硃笔点之,刑事毕矣。
着将淫妇
首级装入木桶,号令城门;断残肢体,盛在筐篮,暴尸三日示众。
安排定了,分付摆队成伍,乘马回衙。
却说秦乡绅听得女儿要剐,来到城中,指望见一面。
待赶到市曹,业已刑毕。
时观者如堵,不能近前。
片刻,行刑者提其心与肝肺从面前过。
乡绅一见,惊得魂不赴体,折身便走。
回到家中,愧恨成疾。
但闭上眼,便见女儿血淋淋在面前,又是那伤心,也不久身故。
其妻悲哀无节,也上吊死了。
可怜瑶瑟身受剐刑,又带累了父母,连尸首亦无人收殓,只得由施棺所用草席包裹,掩埋荒郊。
更不深埋,不几日,便被猪拖狗扯,分食殆尽。
是皆现报自取,无可逭也。
看官听说:这秦瑶瑟才貌俱佳,然则火伦犯法,身受极刑,实喜看淫词艳曲,打动欲心之故也。
今世往往倡淫秽之词,以为风流佳话。
妇女观之者,难免魂摇色荡,毁性易心。
其陷
-->>(第33/3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