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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道:“那老狗,人又老、又爱偷懒。
”
他们说的“老狗”,是我家邻居苟大叔,即苟二叔的兄长。
兄弟俩都运气不错,有幸卖身于有产之家,给人做家奴。
做家奴活儿不多,但衣食无忧,是无地阶层的最佳活路。
成大哥的家境,在我们村算是蛮不错的,拥有一大片玉米田,年景好时,年年有余。
所以,成大哥才有闲钱雇佣苟大叔在家做全职家奴。
过了好一会后,我总算给成大哥夫妇清理好了下体。
他们两口子打发我离开之前,随手掰了两根嫩玉米,付给我,当作嫖我嘴巴的报酬。
我感谢了一番,钻出玉米地,回到土路上,推着单车回村。
走不过百米,又遇见了一个遛狗的女孩,是农管所驻村指导员金老师家的千金。
女孩向我打招呼道:“何贵,早上好呀。
”
我赶忙丢开单车,快步走上前,跪到地上,磕了头,恭敬道:“拜见秋小姐。
秋小姐,您也早上好。
”
她微微笑着,一脚前移,向我伸来。
我知其意,便又伏下头去,亲吻了她的鞋面,说:“小人不忝卑贱,敢吻安小姐之玉足,祈愿小姐足下生花,步步莲华。
”
她笑道:“你们这些无产阶级呀,一个穷过一个,嘴巴倒是一个甜过一个。
”
她名叫金秋,和我家妹妹是好闺蜜,因此待我蛮友好的。
她主动伸脚过来,让我吻安鞋脚,即是友好的体现。
毕竟,她和我之间,地位相差太悬殊了,按正常来说,我是不配亲吻她鞋脚的。
她父母都是农管所的职员,吃公家饭的官人,即是士族。
士商工农奴,她属于最高等的士族。
而我只是最低微的奴户。
就算拥有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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