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想,点点头,「行,你全权处理吧」但很快他又说:「那你也别故意拖,至少是别让人家看出来,否则的话,就多多少少有些不仁义了。
那两口子人不错,徐哥还是我正经八百的师兄」祝梅笑了:「你放心,我有分寸,而且我最近也的确是很忙!晚个一天两天的去谈,绝对不会让对方感觉咱们在故意抬价!」彭向明闻言点了点头,算是最终同意了她的方案。
聊完了徐精卫要买《追梦人》使用权的事,接下来就是要卖给周宇杰工作室的那首《囚鸟》。
实话说,摊上这么个主祝梅也挺头疼的。
彭向明写歌的能力没什么可说的,但在送出去之前,能不能先尊重一下经纪人这个职业?以前不出名,没成就,送歌出去拉关系处人脉,那很正常,但现在已经不比过去了,《追梦人》大火已经证明了彭向明的价值,再这么半卖半送就不合适了。
友情价这玩意也应该跟着市场走的,从另一方面来说,你愿意帮他写就已经表现出足够的「友情」了,哪个创作人没有一堆堆的歌手朋友?当然,彭向明已经答应了的事情,哪怕是酒后,也肯定是不能反悔的,不然可就得罪人了,所以这个合同祝梅一定要去谈,而且也肯定会很顺利,周宇杰可不是个小气的人。
然后还有工作室的运营。
工作室目前的财务还算比较简单,账目很少,收支也都很清晰,当初委托给财务公司托管,暂时还没问题。
但有些事情,却必须要提上议事日程了。
比如说法律问题。
最^新^地^址:^《追梦人》忽然就红了,那可想而知,接下来乱七八糟的破事儿,肯定会接踵而来——什么侵权啦,什么抄袭啦,什么商业性质的演出进行翻唱不给钱啦,什么大型商场没有购买使用权就循环播放啦!这种官司或者纠纷虽说只要抓到证据,一告就赢,但总要有个人专门处理吧?还有,你不光得盯着那些占你便宜不给钱的,还得留神提防那些算计着坑你或者蹭你热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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