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人浩浩荡荡、气势汹汹地冲向了共和会的地盘。
达姆第一次与共和会打交道,也是在那时,他被同伴从酒馆里拽了出来,一起参加了利布斯特黑帮的大部队,这可是利布斯特黑帮史无前例的行动,一千多人再加上中位骑士实力的老大足以摧毁任何一个中层黑帮。
更别提籍籍无名,半个月前才出现的共和会!可结果却是如此令人大跌眼镜,上千人的利布斯特黑帮竟彻底溃败,有着中位骑士实力的老大也被当场抓获,而且共和会还不遵守黑帮间的默契,把利布斯特老大绑在十字架上十几天,凭借中位骑士强大的生命力也被活生生干渴至死。
而且最令人费解的是,打败利布斯特黑帮的主力竟并不是共和会成员,而是许许多多站出来棍棒、菜刀、铁锅的底层苦力,流浪的乞丐、甚至是女工和孩童,他们犹如人山人海,在少数共和会成员的号召、带领之下犹如浪潮一般涌了过来!那时的场景让达姆现在都感到害怕不已,自以为人多势众的他们竟然被十倍多过他们的人围住,许多穷凶极恶的核心黑帮分子甚至都被吓得跪地求饶,那一张张赤红的面孔、高举的棍棒、大声的呐喊竟如此有说不出的震慑力。
所以他可耻的逃跑了,由于跑得快他倒没被捉住,但是自此失去了赖以为依靠的利布斯特黑帮后,他便只能在其他底层黑帮手下讨生活,敲诈勒索这么好的事当然轮不到他,可要上场拼杀却没一个人忘记他。
别说下酒馆,连吃的都只比苦力好一点……苦力吃硬邦邦的黑面包,他能吃泡软的黑面包,连麦酒的酒星子都尝不到,脸上甚至身上却多出了好几道伤口。
这如何不令人气愤!可黑帮都是同乡的聚集,不来自那个地方,永远也不可能混上受人信任的核心成员,最后的结果也许就是在某次激烈的拼杀中死去,然后被埋入一条臭水沟,就成了他达姆的命运。
当然愤恨造成了这一切的共和会,可是他区区一个黑帮混混怎能对抗共和会呢?于是他将所有的希望寄托于那几个顶级帮
-->>(第4/11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