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出戏,实在太滑稽。
“程家本来就烂透了,也就只能哄哄你。”岑尧抬手摩挲了一下王未初的头发,伸手拿了一只纸杯蛋糕,问:“吃吗?”王未初伸手要接。
岑尧却没给他,只说:“我剥给你。《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发布地址:kanqita.com》”这些日子下来,王未初早就习惯岑尧这样的动作了,于是低低地“唔”了一声。
他一边盯着岑尧的手指动作,一边回想过往在程家的日子,竟然好像上个世纪一样遥远。
他的人生以此为分界线,就此分割开了……“张嘴。”岑尧说。
王未初想也不想就张开嘴咬了一口。
等王未初再抬起头来,就发现周围人全都震惊地盯着他们,仿佛头一回看见岑尧做这样的事。
王未初这才想起来,今天酒会上的人特别多。
王未初多少有点不好意思,忙说:“我不吃了。”“嗯。”岑尧应完声,将剩下大半个纸杯蛋糕吃掉了,一点也不嫌弃他刚吃过。
王未初面颊红了红,转头望去。
果然,周围的人更震惊了。
王未初连忙找了点话说,好转移走那种被众人注目的不适感。
“我第一天见你的时候,穿的衬衫,是金耀挑的。他是不是……故意的?”王未初只是受环境所限,眼界窄,学历也不够高。
但这并不代表他就真的笨了。
那天在新光商场,金耀问他,岑尧什么时候对他有好感的。他说了之后,金耀的表情和口气其实是有点古怪的。
但他那两天还在吃力地消化岑尧这个人,消化岑尧带给他的那些讯息……也就没有去细细思量那些东西。
而在更早之前……他有意识地剥离掉了自己的部分感官。不去细想太多,自然也就不会过分沉浸在被否定和漠视的痛苦中。在他眼中,所有人都是他初见第一面时的模样。程叔文是,金耀也是。
直到岑尧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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