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没有变声,他用雌雄莫辨的嗓音说:“大人,我跟您走。”第107章大河趴在戈尔的背上,他已经习惯了颠簸,寒风从他耳边凛冽的刮过,差点让他觉得自己耳朵都要掉了,他只能低下头,把脑袋埋进戈尔厚实的皮毛里。
戈尔的皮毛很软,也很温暖,大河尽全力把自己紧紧蜷缩起来,双手还抓着戈尔的长毛。
他们赶了几天路,要不是还得吃喝拉撒,夜里要休息,估计能把行程时间再缩短一半。
跟大河一起过来的地精都是大河亲自挑选的,都是地精里身体最强壮的人,他们来的半点都不勉强,一听见领主大人需要他们,他们连东西都不收拾,就直接跟大河出了城——除了看到魔族变身的时候差点被吓尿之外,其余时间都表现的很沉稳。
吃饭的时候,才有同族小声问大河:“他们……是什么?”他们跟人族不同,从小就是奴隶,触目所及只有那一方狭小天地,没有听说过什么传说,更不知道世上还有魔族这个种族。
大河吃着卡坨饼,简单地解释了一下:“他们是魔族,能变身,就跟我们会打洞一样。”同族:“这样啊。”同族们听完大河的解释,以为这个种族跟精灵一样深居简出,不过精灵是因为长得太美,他们是因为长得太丑,原本看似不同,实则非常相近。
竟然有傻乎乎的地精去跟魔族聊天,一脸同情地跟对方说:“长得丑也没什么,我们长得也丑。”魔族们不明所以,以为这群绿皮小个子吃错了什么药。
魔族从来不以长相论美丑,反正外表怎么样,在深渊之下也看不见,他们都是以实力论美丑的,谁拳头大,谁就最“美”。
大河跟戈尔以前从没有说过话,在魔族里,戈尔不算出众,他既不像牙那么强大,也不像黑那么与众不同,往魔族里一扎,没有丁点特色,不过大河跟他相处的时间长了,竟然也生出了些友谊。
“吃不吃?”戈尔赶路的时候顺便打了只野鸡,去毛扒皮以后,趁着休息的时候烤来吃,他还往上面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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