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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重生]魅魔的庄园(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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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8(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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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当年还有一个新闻,山上的熊猫偷偷吃了山下一户人家养的羊。

    那户人家花了挺长时间才抓住这个“小偷”。

    不过虽然不能吃猪肉,但是好歹猪有用,没养这么大也没浪费粮食。

    池晏让人给猪做了项圈,以后去打猎就可以牵着猪去了。

    这些猪长得还是很威武的,公猪都有獠牙,有点像狮子王里的彭彭,不过不像彭彭背上是黑毛,它们全生都是棕色的毛,很扎手,背上的毛发尤其旺盛,鼻子大,脑袋小。

    体型也和现代猪不一样,胸腹肌肉非常发达,屁股小小的,身形一看就很矫健。

    跑起来像是一阵风,力气大的普通人拉不住。

    有时候两只猪还会一起围猎野羊野鹿,打猎结束,还会从人的手里要吃的。

    它们也是要吃肉的。

    不过池晏让诺玛把肉煮热了拌着猪食给它们吃,免得染上寄生虫。

    这时候池晏可没地方去找打虫药。

    有时候克莱斯特带来的那群魔族也会去树林里抱小野猪回来,小野猪得先跟原本的野猪分开养,跟诺玛相处一段时间后再让它们见面,估计原先的野猪以为诺玛是“妈妈”,以为新来的野猪是自己的“兄弟姐妹”,慢慢也就接纳了。

    它们都很依赖诺玛,还会跟在诺玛屁股后面跑,如果有不热悉的人接近诺玛,它们还会发出进攻般的低吼。

    因此诺玛也有了个外号——猪妈妈。

    诺玛并不生气,她很喜欢自己养大的小猪。

    当猪妈妈没有不好的。

    她还可以领着自己养大的野猪们去树林去采野菜,很安全,猪们还会放哨,一般她带四头猪出去,两头守在她身边,另外两头就藏在草丛里放哨,一旦发现危险,就会发出猪叫。

    守在诺玛身边的两头野猪,就会拱着诺玛离开。

    总之,现在领地里的人都认可,猪是有用的猪,可以吃,但没必要。

    连池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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