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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果然,我的命运感觉对我还没有嘲讽够,因为我没数到20,晴就把电话打了过来。
我骗她说我没事,只是给人做二奶,并不是去做会给人杀掉吃肉的狗。
我还是有自由的,约了她在今晚见面。
晴在少年宫做钢琴老师,以前她跟我说过她工作单位那里啥样。
无非是一群女老师因为虚荣心而互相攀比,比谁家那口子开的车好,谁的家里有多少钱之类。
感觉跟在夜总会上班没啥区别,也是一群娘们在互相攀比谁的金主更有钱些。
明明都很肮脏,却还要骂别人脏。
而权力呢,却是种好东西。
不管你是什么东西,只要你拥有它,你就是爷。
找公司里的商务订了捧玫瑰,调派了司机和车,在一家公司定点酒店订了房间,很顺理成章的事,字还是我签的。
我知道这些人都知道我是个啥东西。
不过也无所谓,人都很贱。
貌似这些整天穿着衣服才有价值的人,比我这个不穿衣服才有价值的人更贱些。
当时天还下着凄冷的小雨,不到五点钟,11月的天空就像锅底一般的漆黑。
去了晴上班的地方,看到院子的狗看着好车,我问都没问,就这样把车停在少年宫的院子里,而其他接人的车都在外面路边等着。
我穿的是完全男装,用帽子把头发也遮住。
算了下时间差不多了,我就下了车,捧着玫瑰花在雨中开始淋雨。
血红色的玫瑰很扎眼,晃了没多久,四面楼上的人都看到了,晴也下来了。
她看到我,愣了一下,就笑着跑了过来。
我把花递给她,她接过花,抱着我亲了一下。
我当时在耍帅,但没想到在这么多人的注视下,我还是有点发蒙。
晴揽着我的手臂往院外走,我才缓过来。
挽着她的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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