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钱,再说我也不愿意、不甘心做那种事。
我们几个人在网吧分工协作偷东西。
我利用我姣好的相貌去勾达网管,他们几个则有挡摄像头的,有的拆主机硬件。
一旦得手后,我们就把偷来的硬件卖到电脑维修部,换几个小钱,胡乱吃喝、花销。
我们的小偷小摸成功率很高,胆子就变得越来越大,感觉偷网吧不过瘾,我们就去偷卖场。
我或是当托,或是望风,还是不用我来冒风险出手。
后来我们几个做出了名气,就跟了一位黑社会小老大,算是占住了一块地盘。
从此,我的身份从小偷升级为马仔,收份子钱,或是卖药,什么来钱快做什么,但还是不敢逾越底线。
那时候,我们的收入还很稳定。
17岁的我,一个本来很爱美的女孩子,但为了谋生,故意把自己的头发剪得很短,打扮得像一个男孩子的模样。
我又刻意地向同伴暗示,搞的帮派里的兄弟大多以为我是一个拉拉。
我曾为了走单,又变回过几次女孩子。
别人知道我漂亮,但也没人会逼我陪睡。
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很傲,天生的傲气,男人能做到的我都能做到,打架砍人或是泡小姑娘都不含糊,所以大家也就没把我当一个女孩子看。
做了几个月后,到了06年的年底,本来一切都好好的,结果该死的新疆人来了,破坏了那里的规矩。
他们在我们的地盘上胡乱出手,并且出事太频繁,引起了公安局的重视,就有人出面来管这事。
而且就在我们这点小地盘上,两个帮派还要你死我活的争斗,连我手上都沾了血腥。
后来事情闹的挺大,跟我搭伙的几个同伴让人出卖,被警察先后抓起来,只有我侥幸跑掉了,但最后还是有个警察堵到我。
当时是2007年春节,那个警察大过年的竟然放了我一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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