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竟分开自己紧张得有些发抖而紧闭的双腿,贪婪地盯着自己下身那鼓鼓的羞处粉嫩嫩的小裂缝,一本正经地说道:「你这本书看上去果然很美,不过还要」深入地阅读「才能了解里面与众不同的别致世界!」说着他竟脱下了他的内裤,掏出了他那根细细长长的坚挺阳具来,要对自己进行「深入地阅读」!也不知是不是喝那「失身酒」让自己昏了头?还是吃错了药?自己当时虽然紧张、害怕,却把他的这种含蓄的性交要求说辞当作了风趣、幽默。
现在想来当时自己的思维可能真是受了那「失身酒」的影响,真是傻得可笑又可悲。
「」读书「破万卷,下屄如有神!」他念念有词着就扶着他那根细细长长的男根,用红红的龟头插进了自己下身羞处小妹妹口口里。
单纯的自己竟然在此时还以为是他发错了音,竟然还认真地帮他纠正:「钟老师,您是不是在英国读书时间太长了中国话的发音都不准了?应该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那个」笔「字音调是三声的,不是一声的。
」他却诡异地笑着道:「在床上就别叫我老师了,叫我:冠杰。
不过还是谢谢你的纠正:原来不是下屄啊?」说着就挺臀用力将那根细长肉棍捅进了自己未经人事的身体里。
当第一次进入自己身体时他说:「愫雅,我要和你融为一体,永远都不分开!」傻乎乎的自己居然还强忍着处女膜初次被捅破后那鲜血淋漓的下体传来的被撕裂的巨痛,感动得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主动献吻给他!不得不说这个采花无数的淫贼,玩弄女孩子都这么斯文儒雅,酸文假醋,很有欺骗性!可是当时自诩为文艺女青年的自己偏偏就喜欢他这一套别样的风流,不仅被他偷了最珍贵的贞操,还被他偷了心!哎,现在想想自己那时真是傻的可以,真的太可悲了!——邬愫雅那本斑驳的日记本里的某一页纸上是这么记录的。
……自从两年前新婚前夜那个晚上,他在新房的婚床上强奸了穿着新娘婚纱的自己后,自己就已经就
-->>(第2/6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