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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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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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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倒是货真价实的两万块:「阿姨你拿了就走吧,我得走了。

    」先前无比渴望这笔钱的她现在却推推搡搡不肯接:「啊约,要死咧!你把钱拿出来干什么?赶快收起来啊!」好的,我收起来。

    我把钱装回怀里,紧张的左右顾盼,她也慌慌张张的不知道到底那两个民工会什么时候出现。

    于是我好心的提议:「阿姨,我们去公园里面吧,里面有个厕所,可以从里面反锁的,我把钱给你我们再在里面等一下,等天稍微黑了,我们再出来,各回各家,行吗?」她用力点点头,好像有点感动:「走走走,你这个小青年其实不错的。

    你放心,以后我不会再麻烦到你的。

    」我很体贴的走在她后面,看着她一步一步的走完了人生最后的一段路。

    我身高175,体重140斤左右,微胖,长发,戴一副黑框眼镜,脸上总是微微笑着,怎么说呢,帅哥当然是说不上啦,但还蛮老实,换句话说:看上去就是一个很好欺负的人。

    没有人知道我在小学三年级就用砖头把一个同学砸的头破血流,不得不换了一家学校;高中时候有七个学长把我叫到操场要我交出一个月的生活费,结果就是我用钥匙插进了其中一个学长的眼睛,幸好当时我已经被打得不成人样,钱包也被掏走,所以没有进到少管所。

    之所以到现在还是自由职业,也是因为之前的一家公司的主管被我干净利落的一记直拳打碎了鼻梁骨,谢天谢地,公司经理顾及公司形象,我赔了一笔钱后,草草把我开除了事。

    所以,我也一直是一个幸运的人。

    所以当我一记榔头敲到那个女人的后脑时,仿佛只是在重复我人生历程中最喜欢做的事情而已,温热的血点喷射出来,但没有像小说中那样脑浆飞溅,人的头盖骨还是很结实的。

    她向前扑倒在地上,居然还有意识,我有点沮丧,上去用脚替她翻了个身,她眼睛瞪得很大,嘴唇颤抖,我赶紧拿出准备好的口枷,塞进她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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